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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综合评价)

上海科技大学(ShanghaiTech University,简称上科大、ShanghaiTech)是一所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9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正式建立。2022年2月14日,学校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致力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科技解决方案及发挥思想库作用,积极投身高等教育改革、参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努力建设一所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的研究型、创新型大学。

  学校2023年拟面向全国18个省(市)选拔招录500名本科生。为继续探索“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选拔招录模式,学校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

  一、招生省份

  学校2023年将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8个省(市)开展本科招生。

  二、招生规模

  学校2023年拟面向全国18个省(市)选拔招录500名本科生。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结合“校园开放日”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市)招生人数。

  三、招生专业

  学校2023年拟按照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管理科学、工业设计等11个本科专业招录学生。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管理科学、工业设计专业仅在部分省(市)招录。学校在高考录取阶段满足被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入学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开公正的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四、报考条件

  理工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批判思维、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须选考物理)均可报考我校。

  五、“校园开放日”报名要求

  1.网上填报

  符合2023年上海科技大学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s://apply.shanghaitech.edu.cn/,在线填写“校园开放日”申请材料。

  2.报名材料

  (1)自述信1封:申请者结合对上海科技大学“立志、成才、报国、裕民”理念的理解,独立完成自述信一封(800字以内)。

  (2)自我介绍视频:申请者可从自身学科特长、感兴趣的专业方向、未来规划以及报考理由等方面进行自我介绍,时长3分钟以内,视频上传要求详见报名系统。

  (3)推荐信1封:由申请者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课外活动指导老师等叙述该生特点及推荐理由(800字以内)。

  (4)申请者本人高中阶段成绩单(需注明每门满分数值,加盖学校公章、经校长签字)。

  (5)申请者所在省(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或证明材料。

  (6)其他能反映申请者自身特点的相关材料(申请者在学科特长、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突出表现的写实记录,获奖证书及荣誉称号,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等)。

  说明:

  (1)申请者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要保证内容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将按教育部和上海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以电子版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者参加 “校园开放日”时,需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六、“校园开放日”活动流程

  1.材料审核

  学校对所有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活动的考生名单,名单将于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提供查询。

  2.综合面试

  “校园开放日”将通过以综合面试为主的多样性活动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3.时间地点

  学校拟在2023年6月10日-20日,分多期举办“校园开放日”。最终日程安排以报名系统内公告为准。

  4.综合评价

  学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及“校园开放日”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表现优秀的学生将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

  “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分档如下:

  A档:20分;B档:15分;C档:10分。

  5.结果公示

  学校将考生名单及其“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录取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报送其所在省(市)招办(考试院)备案,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志愿填报

  参加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并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须在其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否则其“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无效。未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含未报名参加“校园开放日”活动的考生)也可在其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有特殊规定的省(市)除外)。

  八、择优录取

  所有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报考我校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以该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

  学校将考生“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与其高考成绩相加后,与其他报考我校但未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其录取规则以我校公布的《2023年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章程》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华夏中路393号行政中心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01210

  电话:4009209393

  传真:021-20685226

  咨询邮箱: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shanghaitech.edu.cn

  十、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地址:上海市华夏中路393号行政中心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201210

  电子邮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

  十一、说明

  上海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相关政策及通知均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十二、本简章由上海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2月